法律知识

代签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

作者:匿名 日期:2018/10/04

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,进行房屋的租赁时,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,当事人就需要按合同的要求履行,承租人要按时支付租金,那么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?是否有效力?

代签房屋租赁合同有没有效力:

代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没有效力,要看代签的一方有没有代理签订合同的资格,如果有代理权的,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
第九条 当事人订立合同,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。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。

第四十八条 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,未经被代理人追认,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,由行为人承担责任。

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。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拒绝追认。合同被追认之前,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。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。

第四十九条 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,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该代理行为有效。代签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:

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,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,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,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。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。 当事人订立、履行合同,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 当事人订立合同,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。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。 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

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   

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   

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   

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   

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